現在各地對違停的處理方法不一樣。我這里是這樣的:貼單的如果是城管,在規定日期,交50元,不扣分。如果超過處罰日期,移交到交警,則處罰100,不扣分。
新老規定都沒有明確規定,也就是不扣分。但是不排除有的地方搞專項整治行動的時候,也記分1-3分,我們這就曾經搞過,搞行動期間亂停的,記3分。
2014違章停車扣分標準
違章停車是不是扣分,主要看在哪里違章停車。
1,市區內停車,或者沒有及時駛離這種違章停車情況只罰款200元不扣分。
2,高速公路上無故停車,或者在非緊急情況下在緊急車道上停車,將會扣6分,罰款200元。
臨時停車有什么規定
(一)在設有禁停標志、標線的路段,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、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、施工地段,不得停車;
(二)交叉路口、鐵路道口、急彎路、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、橋梁、陡坡、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,不得停車;
(三)公共汽車站、急救站、加油站、消防栓或者消防隊(站)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,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,不得停車;
(四)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,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;
(五)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,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,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后,立即駛離;
(六)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。
(七)紅綠燈50米之內不能占道亂停車,造成右轉彎堵車,車輛容易竄道,存在安全隱患。